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
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
一、行政拘留怎么不违法?
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拘留不算犯罪,包括管制、拘役都不算犯罪。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前者的范围比后者大。犯罪一般特指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而违法,指违反国家法规,包括行政法规、民事违法算。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是对触犯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是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通常而言的行政拘留,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而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属于一种人身羁束性的强制措施,一般是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但不属于犯罪行为。
二、肇事逃逸加故意伤害会合并处罚吗
一般是可以合并处罚的。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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