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处罚的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合并处罚的问题。必须有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如果没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的违法行为,就没有合并处罚。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并制作决定书,分别注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内容。
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有哪几种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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