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多少积分可以落户,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1、多少积分可以落户
苏州的积分入户政策暂时不是看你积分多少就能迁入户口的,苏州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报苏州市政府批准后,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2、苏州落户手续
(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3)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系统传递的评分项目数据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分工作;
(4)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资料4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相关网站查询个人申请时的积分情况。申请人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提交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系统转递至有关部门审核评分,并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
二、办理积分落户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三、落户办理的重要时间点
申请时间点: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指标数量公布时间点: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户名额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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