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6-20 17:06:09 1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山东省征地补偿为: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山东省就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结合山东省目前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情况,为保证价格的前后衔接,确定本轮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略有上调。通过对现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周边省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幅度、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农业收入变化水平、历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幅度等情况的分析测算,原则上各县(市、区)区片地价上调幅度控制在20%~50%范围内,调整后全省最低区片地价为6万元/亩。具体区域的上调比例,由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测算确定。

一、建设征地的要求

(一)征用、划拨耕地(园地、藕塘、鱼塘、苇塘、苗圃、速生丰产林,视同耕地,下同)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二)征用、划拨耕地和其他土地三十亩以上,由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用、划拨耕地和其他土地三十亩以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四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耕地和其他土地,征用、划拨五十亩以下,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征用、划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但征用省辖市所在市区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由区人民政府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国务院批准划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划拨耕地五十亩以下,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下,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行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 最新知识
针对山东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山东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