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县山东省征地补偿规定详情
时间:2023-09-11 23:20:17 4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昌邑县征地补偿规定如下:一类区片区片价为60000元/亩,基本农田为72000元/亩,建设用地为60000元/亩,未利用地为40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价为40000元/亩,基本农田为52000元/亩,建设用地为50000元/亩,未利用地为32000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为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

昌邑县位于山东省,其征地补偿规定如下:

1.一类区片:

区片价:60000元/亩

基本农田:72000元/亩

建设用地:60000元/亩

未利用地:40000元/亩

2.二类区片:

区片价:40000元/亩

基本农田:52000元/亩

建设用地:50000元/亩

未利用地:32000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

昌 邑 县 不 同 区 片 补 偿 标 准 对 比

昌邑县不同区片补偿标准对比涉及到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民生保障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昌邑县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政策,维护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昌邑县应当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不同区片的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昌邑县应当制定城市规划,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功能分区、绿地布局等,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此外,昌邑县还应当制定民生保障政策,对被征地居民提供必要的安置、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保障其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昌邑县不同区片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政策,维护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昌邑县制定不同区片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民生保障等多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政策,维护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 最新知识
针对 昌邑县山东省征地补偿规定详情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昌邑县山东省征地补偿规定详情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