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寻求物权保护吗
民法中十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故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寻求物权保护,物权保护方式可根据当事人需求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物权保护具备何种特点
物权保护渊源的多元性。物权作为民法的一个理论范畴,尽管是私法的主要内容,但其保护却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各个部分均有体现,既包括公法对物权的保护,也包括私法对物权的保护。前者如我国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对财产权的保护,后者如民法典,特别是物权编的有关规定。
三、物权的公力救济怎样
物权的公力救济,是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物权实施的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其中最重要的形式是民事诉讼。物权的公力救济集中体现了国家通过积极作为的方式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保护法律依据的不同,物权的公力救济分为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二者相互区别又彼此配合,各有侧重,共同为物权人保护其合法权利提供法律支持。物权的公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等公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对物权进行的保护。我国《刑法》中对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毁坏公私财物罪等罪名的规定就是从公法角度对民事主体的物权进行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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