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分立后股东能否分立,由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分立后股东是否分立,应当根据股东协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也应当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清偿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有限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公司的成功分立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公司主体的变更,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派生分立形式下,原公司存在,但由于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必须改变主体,新公司成立。
2。股东身份和所持股份数额的变更。对于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虽然股东身份没有改变,但其持有原公司股份的数额可能发生变化。由于公司的分立一般会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随着公司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额必然增加。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立而转化为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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