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始实行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做法,若不配建保障房,将对预售和确权进行限制。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开始强制要求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做法,已经在近日出让的一幅住宅用地中实行,即开发商如不配合建设保障房,将对其预售和确权进行限制。记者了解到,广州早在2006至2007年就曾尝试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配建回迁安置房或者政府回购房。虽然配建的房子已经有保障房的性质,但是没有直接明确要求配建保障房。由于当时要求配建安置房等政策至今并未推出,有的开发商建好商品房销售后仍迟迟不建安置房,有的则把配建房规划在小区边角位,至今也不修建。为此,广州的新国八条落地细则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出让的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做法,仅仅还只是探索。在出让住宅用地时明确要求配建保障房,由于当中涉及的配建保障房比例、配建的政策规定都还在研究,所以这个制度目前还在讨论中,今后会将其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制度。
如果开发商不按规定和要求建设保障房,我们可以对其预售和商品房的确权进行限制,因此根本不用担心开发商延期建房或者把保障房建在边角位上。该负责人针对如何保证开发商如期建设保障房这一问题向记者表示。
一、广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四)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五)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保障性住房和商住房的区别是什么呢?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保障性住房和商住房的区别:
(一)来源不同:商品房由开发商筹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组织建设。
(二)购买条件不同:商品房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买;但保障性住房必须达到一定条件、要当地政府部门审核批准才能购买或租用。
(三)产权性质不同:商品房的购买人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处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权,不能处分;经适房是不完全产权,5年内不得买卖。5年内确需出卖的,由政府回购。5年后可以出卖,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收益金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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