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对外投资的期限如何在章程中规定?
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律师提醒:外资企业的运行受到监督,应按审批机关的要求及时对外投资,并受工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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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以出资额为限。而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有些异同。我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十八条
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无限责任,但从字里行间来看,企业投资者是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
二、外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企业。
(3)外资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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