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禁养或污染环境而关闭农场时如何维权
合法农场关闭时,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关闭农场是一项行政决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者赔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权。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禁养区划定的调整,或者畜禽养殖重污染区的综合治理,确需关闭、迁移现有畜禽养殖场,造成畜禽养殖户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赔偿决定不服的;
><禁止和保障权利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禁止范围的确定要考虑当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行政命令、红头文件和抽象行政行为来划定禁止范围。从“十二五”规划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来看,各地都要制定本辖区内的禁养范围,比如江苏省水系的水源保护区平均半径为1公里,湖南省长沙市公布的距离为500米。各地范围不尽相同,但主要集中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这是主要的禁止范围。本规划实施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制定和实施。首先要检查区县人民政府是否有规划。如果是,这些农场是否在禁止范围之内。如果养殖场不符合环保要求,就要确定是否在水源保护影响范围内。第二,从理性的角度看,是否有必要实现排污的目标。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如果不纳入禁止范围,在环保关闭的过程中,应该考虑搬迁、关闭的必要性,这是合理的,也是部分合法的。如果将其纳入禁止范围,这不是一个关键问题。以江苏昆山禁养案为例,我们首先通过信息公开发现,该养殖场并未纳入禁养范围,但该养殖场确实缺乏相关设施来应对污染环境。最后,我们申请增加污染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并得到了相应的环保部门和人民政府的批示。在申请了相关的许可证之后,我们仍然可以得到政府的批准这是关于农业的。三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
全文2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