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事人在离婚时直接主张“青春损失费”难获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自愿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那么该“青春损失费”便会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有约定“青春损失费”,并且一方已经自愿向另一方支付的,便不能再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另一方返还。并且在协议离婚后,若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拒绝履行支付“青春损失费”的义务,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让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青春损失费”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一、女方无条件提出离婚男方可否要女方赔偿青春损失费
法律上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费赔偿。我国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
结婚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
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它会随着时间的经过而消失,即使不结婚,青春也会消失,不会停留在某一时刻。
除非夫妻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离婚房子车子都没有怎么办理
离婚时没有房子和车子,就需要对婚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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