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若是不支付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如果是人民法院判决不遵守的,会被限制出境以及限制消费。父母离婚,父母子女的关系也不会消灭,父母仍然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不给抚养费的举证是怎样的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举证责任在于没有实际抚养子女这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只需要说没给即可,不需要举证。如果另一方说给过了,或者给过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来拿出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如果举证不充分,那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不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不给予抚养费不会坐牢,因为给付抚养是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犯罪。不给抚养费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探视权的特征
(一)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三)探视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四)探视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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