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对象的分类共几种
时间:2023-04-06 14:21:05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的分类共两种,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仅为物和人。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但行政强制措施并不一定以当事人具有某些法定义务为前提,而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强制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强制执行对象的分类共几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强制执行对象的分类共几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