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的计算方式
时间:2023-08-09 17:28:34 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职工工伤赔偿的计算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3个月,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1个月,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工伤申请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三、工伤赔偿仲裁多久出结果

申请劳动仲裁要最多六十日的时间会有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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