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时对服装没有规定。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一、死刑怎么改刑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如何执行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具体如下: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枪决和注射。现阶段基本采用注射死刑,有专门的注射死刑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死刑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进行验证,讯问是否有遗言、信函,然后交付执行人执行死刑。执行前,发现错误的,暂停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应当公布执行死刑,不得示众。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这些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一些规定,逐渐倾向于注射死刑。
三、死缓在哪里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是在监狱执行。
2.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1个月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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