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走进湖北省丹江口市拘留所大门的一刻,刘某流下泪水。10月20日下午,丹江口市公安局大坝派出所民警将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的刘某送进看守所。
9月20日23时许,大坝派出所接丹江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丹江口市大坝一路某小区后道路有一名喝醉酒的男子摔倒在了路边。
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赶到了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男子被压在电动车下,男子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味,任凭男子怎么使劲挣扎,始终不能将压在身上的电动车推开。两名出警民警见状,随即合力将压在男子身上的电动车抬起,并帮助男子坐了起来。
由于男子喝醉了酒行动不便,民警从男子身上找到了其家中的电话号码,和男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就在民警和男子家人沟通时,醉酒男子对着民警破口大骂,挥拳超其中的一名民警打了过来,民警躲闪开。
考虑到男子的人身安全,民警决定将男子暂时先带回派出所醒酒,待男子醒酒后再对其进一步的帮助。
于是,一名出警民警将醉酒男子搀扶上了警车,另一名出警民警推着刘某摔坏的电动车跟在警车后面。但是,警车刚开出百米远就停了下来。醉酒的刘某在警车上竟然对开车的民警挥拳相向,将民警嘴唇打破出血。在警车后推车跟随的民警马上上前,制止该名男子的撒泼行为,在制止的过程中,酒后失去理智的男子又将另一名民警的右手皮撕破。
面对醉酒男子的蛮横行为,两名民警始终保持冷静,最终合力将男子带回了大坝派出所。
刘某酒醒后,还反复强调自己之所以殴打民警完全是因为当天晚上和朋友喝高了,加之最近感情生活不顺所致,并无他意。
由于妨碍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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