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报告是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死者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意见,所以尸检报告是属于证据中的鉴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尸检过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1、尸检进行的时间
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医疗纠纷系民事案件,故公安机关的法医部门是不介入的,因而尸检都是在医学院的病理解剖室进行,所以尸检一定要跨出医院本身所附属的医学院系统,才能保证其公正性。
2、患者死亡的病例中谁申请尸检?
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由异议方提出尸检申请,但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哪方提出申请,可根据民事证据规则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要求,应该由医院提出尸检申请,患方家属不能拒绝,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3、尸检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什么鉴定?
在某些疑似护士用药错误的病例中应当留取死者血液样本,同时申请毒理学鉴定,对死者体内是否存在医嘱上所开药物成分进行光谱波形分析。
4、尸检时家属是否可以在场?
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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