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饰完新房的小孙,到商场买了热水器,谁知当晚就出现了质量问题。7月21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东营某商场赔偿小孙经济损失10182.49万元。
2008年5月,小孙的新房装修完毕,为了及早完善各种设施,达到入住标准,小孙到东营某商场订购了了两组热水器,商家承诺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货到当日,商家就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上门安装,小孙也支付了余款。可谁料当晚,热水器就自墙上脱落,上水管折断,漏水浸漫了住房,导致小孙精心的装修遭受损失。一怒之下,小孙将该商场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商家在为客户提供合格产品的同时,亦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以保障消费者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本案中即使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合格,但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固定不牢,致使热水器自墙上脱落,上水管折断发生漏水,应属安装服务质量不过关,因此为客户造成的损失依然应由供货商承担。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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