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要求:
截止至2016年7月1日,天津异地身份证办理的省市为10个,具体是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这10个省,以及,北京市西城区户籍,以上11省市可在天津办理异地身份证;
同时,外省籍在天津居住、工作或上学的公民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蓝印户口(须持有蓝印户口本)
大中院校学生(须有学生证)
注: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办理天津异地身份证
以下不能在天津办理异地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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