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有证明人如何办
1、工伤不一定需要证明人,职工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要如实写清楚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和工伤认定申请书等材料,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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