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如果一方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由于个人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其也就有处分财产的权利,所以夫妻个人可以单独买房而不需要经过配偶签字;如果夫妻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夫妻共同房产,则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否则任意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即不能拿夫妻共同财产去私自买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爸妈出钱给自己子女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产权写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视为父母送给子女的,这种算是个人财产。
(2)婚后由一方出钱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且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的,算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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