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如下:语言培训;劳务派遣服务;人事代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人才推荐及招聘;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职业信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二、教育培训方面营业执照应该如何办理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流程如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验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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