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入职之后被揭露存在伪造学历的行为时,用人单位便有权利依据欺诈行为之理由来解雇该名员工。具体而言,这种学历造假的行为可被视作对关键信息的故意隐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方式诱使另一方当事人在完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