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现金管理的内容是:1.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各单位的现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而各单位的经济业务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根据该单位每日零星现金支出的三天需求量来确定。对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每日支出最多不超过15天
3.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工资、津贴、福利、抚恤金;支付各种抚恤金、助学金、丧葬补助金;支付城乡居民个人服务报酬;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
各单位必须通过外汇或其他结算方式异地购买,不要自带现金
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零星费用的现金可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支付,其他费用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直接从单位收入现金中支付。现金收支数额较大的单位,应当编制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为加强现金管理,按照帐款分开管理的原则,出纳不负责与现金密切相关的账簿。会计人员在监督现金收支的制作时,必须严格审核有关凭证,遵守《公司法》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则,一是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未经授权不得支付现金。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银行对企业现金的有效监督管理第三,企业所得现金不得作为储蓄存款存放第四,现金收入应及时汇至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汇入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存款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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