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不写老婆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写老婆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的该房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则根据约定确定该房的归属。
当然如果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的,该房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部出资购房的。
二、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婚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所有权的归属: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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