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驾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工作中逆行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驾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不属于合理的路线,无论是否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均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受单位委派,驾车外出因工外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是驾驶员,按单位安排驾车执行任务,完成任务中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上就是对逆行能认定工伤吗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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