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参加的是单位安排的且直接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
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公司组织的篮球比赛虽然是一种娱乐活动,但是,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集体活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内容,员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友谊赛,是积极投身企业文化建设,可以说是积极工作的表现。劳动者为此受伤,应该说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的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终是否认定工伤,还会依据活动的性质,是否具有强制性等因素综合判断。
律师补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