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充分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理解、相互迁就,就遗产分割的时间、方式和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虽然谈判是在争端双方之间进行的,但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和自愿的原则。协商不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定程序,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此外经过谈判达成的协议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性原则。辨别是非是协商的前提,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法律政策的规定。协商达成的协议应当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权利,不能将其视为非法。
如何处理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
(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男女未婚同居赠与财产的,有的时候属于恋爱阶段的财产赠与,但有的时候却要认定为结婚彩礼。针对赠与财产的不同情况,那么实际是否能要回,就要再做具体分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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