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雄安新区拆迁补偿怎么算的
根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所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2万元。
若相关村庄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则以每亩3万元的标准进行额外奖励。
针对认定的宅基地情况,我们给予每处宅基地20万元的综合补偿,并且在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之前,先扣除每位安置对象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基础。
评估后,将根据所得结果确定房屋附属物的补偿金额。
若在规定时间内与我们签署了补偿协议且可以按时交付房屋,每处宅基地将会获得5万元的额外补助以及奖励。
关于大田作物如小麦、玉米等的补偿,我们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进行青苗补偿。
对于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方法是实际评估,将补偿金支付给其所有者。
在实施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过程中,我们会按每个安置对象50平方米的安置房建筑面积扣除宅基地上房屋的相应面积,然后对剩余部分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如果房屋面积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完全抵扣,那就会按照实际使用的面积进行扣除。
如果宅基地上的一些房屋曾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其评估比例将占到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0%。
同样地,在规定时间内与我们达成补偿协议并能按时交出房屋的企业,我们也会给予停产停业、搬迁过渡的综合补助,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
至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用的集体土地、其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我们主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
对于运营良好的企业来说,如果他们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用地和交房,我们将按照土地补偿金和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总价值的10%作为停产停业搬迁动员的补助。
同样地,如果这些企业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用地和交房,我们还将按照同样方式再给予他们5%的奖励。
最后,我们再解释一下坟墓迁移的补偿标准,即每一墓都有一棺可获3000元补偿,如果是两棺则可以得到4000元,而再多棺的话则可以拿到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雄安新区拆迁补偿款
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雄安新区的征迁安置政策,历经长时间的研究制定过程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又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既考虑普遍性,又兼顾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既考虑现实利益,更兼顾长远利益。主要政策包括《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雄安新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办法》《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等征迁安置系列政策文件。中央批准的征迁安置政策是新区贯彻落实征迁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新区管委会加强整体衔接和政策统筹,确保三县政策标准统
一、口径统一。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雄安新区拆迁补偿怎么算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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