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2017年9月9日上午据河北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官方通报,雄安新区第一份临时占地补偿协议完成了签署。围绕新区规划建设需求,雄安新区依法依规启动临时办公区建设前期临时占地工作,占用容城县三个村庄约1000亩土地,共涉及240户农民。
鉴于新区征地拆迁政策体系尚未出台,雄安新区先行补偿标准公布,此项目临时占地费为每年每亩1500元,签订协议后先行兑付被占户的半年占地费。待新区征地拆迁政策体系出台后,再签订正式征地协议,按程序和标准兑付补偿款,并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
据河北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官方通报,围绕新区规划建设需求,雄安新区依法依规启动临时办公区建设前期临时占地工作,占用容城县马庄村、白塔村、东关村部分土地,约1000亩,总共涉及240户农民。这次临时占地,种玉米的农户有三笔收入:一是临时租占土地,每半年补偿750元;二是一季的玉米每亩补偿1500元,其他的地上附着物都有相应合理补偿;三是当地养殖企业收购青玉米秸,每亩给700元。补偿款将由乡镇财政部门直接打到每户农民的银行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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