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一、结婚离婚手续如何办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与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离婚手续如下: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离婚手续的办理程序
离婚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按指印;
3、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离婚用不用带户口本都用什么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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