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非法占用集体土地?
A:一是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将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二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三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出售、出租、合资、合作、入股等方式转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四是以建设农场、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为理由,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5)擅自利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以联合经营的名义建设“小产权房”。第六,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私人分配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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