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孩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上户口:
1、由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
3、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4、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领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领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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