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下列人员户籍准入,由人社部门受理审核:
1.在本市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的;
2.在本市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4.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5.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获得本市市级以上(含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
6.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往届技(职)校毕业生,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7.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二)其他需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劳动部门审核同意的《常州市市区农民工落户城镇申请表
3、本人或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使用证)
4、本市暂住证
5、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承诺件:窗口受理、审核(0.5个工作日)→部门审核(3个工作日)→领导决定(1个工作日)→窗口送达(0.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常州市公安局辖市(区)局、分局
联系电话:8199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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