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是什么意思
债务的含义多维而深刻。
1.会计上,它是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
2.经济上,则是必须返还的资金,包括本金与利息,其不履行称作债务的不履行,超过则为债务超过。
债务工具如债券、票据等,是其具体表现形式,债权人因相信债务人的还本付息义务而出借资金,其中利息是对债权人资金暂不使用的补偿。
二、债权的意义
债权,司法上权利的体现。它是请求他人特定行为的权利,与债务相对,形成权利义务对应关系。
债权的相对性意味着其效力仅限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
债权的产生原因多样,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而其消灭原因则涉及清偿、抵销等。此外,《民法典》对债权债务终止情形亦有明确规定。
三、债权债务的具体类型
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构成债权的两大类。
1.金钱债权,以货币为内容,如货款、加工款、租金等。
2.非金钱债权则表现为行为或智力成果,包括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等。
会计上,债权是预期收款的权利,涵盖应收账款等。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有索要欠款的权利,债务人负有偿还的义务,两者角色和责任分明。《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详细列举了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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