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业务员与客户的关系,还要看客户是在什么情况下要委托业务员临时垫付保费,通常不算什么大事,最关键是客户对投保的保险条款是否完全清晰,这是最为重要的。严格说,做为客户投保商业险本身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本应重视并有所准备,除去条款完全了解清楚以外,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要有一个预算,以防在保险期间因经济出现紧张而导致退保。
保险业务员的佣金来自何处
寿险营销通常指个人寿险销售业务。在组织销售的过程中,寿险企业根据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考核,向业务员核发的报酬,通常即称为佣金。
营销员佣金来自何处,是一个较复杂的寿险经营成本核算问题。简单地讲,寿险经营成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生存(或死亡)概率,生存责任依据生存概率确定,死亡责任依据概率确定;二是利息率,长期性寿险,保险人都要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利息(通常按复利法计算);三是附加费率部分,即保险人为维持经营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合理费用。附加费率是佣金来源之一,但占很小的一部分。
业务员的佣金主要来自另外两个部分,一是预提成本支出。所谓预提是指应未来年度支出的费用,提前支出使用。寿险企业在初年度支付的佣金一般都很高,原因是初年度的业务难度大、费用高,当业务进入到第六年以后,可采取自动转帐方式,固定成本相对降低。
业务员佣金的另一个来源是寿险投资利润。寿险业有句话:不赚投保人的钱,但要管好、用好投保人的钱。假如寿险业只收钱不搞资金运用或资金运用效益不好,那十个公司得垮掉十个。这很像银行的储蓄与信贷。为此,寿险业均设有专门的资金运用管理机构。在这方面,寿险业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寿险公司没有利润,预提费用从何而来?如果把投保人的钱花了,将拿什么去支付未来年度的长期巨额保险金?
以上可知,寿险业务员的佣金问题,完全是寿险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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