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一直是合法有效的,除非这个案件经过后期的审理后有了一个新的判决来推翻了这个原判决,这个原判决才会失效。
尚未生效的判决中,当事人若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若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决的,则不能上诉,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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