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法律特别规定外,民法典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即: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
二、夫妻间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一)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二)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稿费或者专栏转让费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共同财产制关注的是家庭关系,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与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上面有注明不允许其配偶分享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五)其他共同财产部分还有: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2、双方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
3、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赔偿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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