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洗钱诈骗是归什么司法部门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主要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展开,并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若由犯罪嫌疑人身处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能够带来更加优质高效的调查效果,该管辖权亦可移交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犯罪行为的实施地点、准备地点、起始地点、经过地点及终止地点等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场所,以及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持久性或持续性的地方,均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
同时,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区、藏匿物品的地区、转移物品的地区、使用物品的地区以及销售物品的地区,同样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告一个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诈骗罪行需具备如下证据:具体财物证据,如作案工具、非法所得及相关遗留品。
文档证据,如案件报告、接案及立案批准文书等。
目击证人证词,展示完整的诈骗行为现场。
受害者陈述,阐述自身遭受的诈骗情况。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供述和辩护。
专业鉴定结果,如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记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通讯工具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
以上证据须经核实无误后方可作为定罪依据。
在取证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涉案人员均能充分提供证据,同时公安机关需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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