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原因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赠与合同既可基于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而终止,也有其特有的终止方式,即赠与的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赠与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有下列特征:
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5.赠与合同的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是一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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