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左转撞直行怎么判定责任
当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时,所涉及到的责任归属如下:在交叉路口缺乏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行政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管理规范:首先是针对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控制问题,优先权应遵循交通指示;其次,即便没有明确的警示牌或标线,驾车者也应该在驶入路口之前自觉停车观察,主动避让右边道路的其他来往车辆优先通过;再者,转弯的机动车辆应该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并尊重优先行驶的原则;最后,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当两个方向上同时存在转弯车辆时,右转车辆需要礼让左转车辆先行,这也是保护道路安全的重要基本规则。
责任具体划分还需由相关的交通执法机构进行公正裁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同侧起步被撞判全责怎么反驳
倘若您对于交通责任的划分存有异议,依据常规操作流程,您有如下有效的维权途径供参考:首先,您可以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上诉请求,以质疑这份责任认定是否准确,同时您也可以提出复议申请;若对上述复议结果仍然持有疑虑,您还可以继续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直至您对最终的裁决满意为止;当然,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进行维权,都可以在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立即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提交复审申请,并保留对复审结果不满意的权利,以便随时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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