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时间:2024-04-13 12:25:51 3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关于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应在正式雇佣关系建立之前确定,通常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受雇方,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试用期内受雇对象未能满足聘用要求。

公司还需向受雇者阐述其未能通过试用期的原因。

在此之后,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离职手续。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在劳动合同期为一年以上但是未满三年的情况下,试用期则不能超过两个月;至于劳动合同期限达到或超过三年的,试用期最多也只可以设置六个月。

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之间,试用期的设定次数仅能为一次。

对于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均不得设立试用期。

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将被视为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劳动合同的实际期限。

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不应低于所在单位同一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是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者修改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试图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排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若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产生争议,可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小时工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结钱违法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工资乃是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所获取之基本权益和报酬。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劳动者以自身之勤勉付出为基础,依规履行其应尽职责,则雇主便应对其进行及时且足额的工资发放。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选择离职的情况,雇主有义务依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同时,如果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项的规定,选择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尽管雇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仍需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n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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