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有正当理由的,女方要退彩礼。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正常情况下,女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但是,男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按照要求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女方未按照规定退还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女方退还彩礼。男方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在离婚时,有正当理由的,才能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未有正当理由的,不可以要求退还。
男方退婚女方需要还彩礼吗?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女方应当返还。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双方要离婚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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