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关押时间限制
时间:2023-09-06 00:40:24 4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应不超过两个月,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或决定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应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案 件 延 期 审 理 规 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案件应当尽快审理,但有些案件可能存在复杂情况,需要延期审理。针对延期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具体程序。

首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需要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向院长提交延期审理建议。院长应当自接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审理。同意延期审理的,应当批准,并通知当事人。

其次,不同意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延期审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次。

最后,延期审理的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另选日期审理。案件延期审理的规定,旨在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遇到复杂情况需要延期审理,应当及时向院长提交延期审理建议。如院长同意延期审理,应当通知当事人,并另选日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次,旨在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全文9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 批捕后关押时间限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批捕后关押时间限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