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的法律责任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有哪些权利
股东有下列权利: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
4.表决权;
5.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权利。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4.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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