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年国家都会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在设定养老金具体方法的时候,明确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定额调整是人类增加相同的钱数,贯彻的是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分为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和按缴费年限挂钩贯彻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倾斜调整,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照顾。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养老金调整的具体通知。
一、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二、江苏省企业退休工资调整
2020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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