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而言,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无疑属于一项至关重要且颇具挑战性的基础性工作。然而,此类过程亦是相当耗时耗力的。倘若在办案过程中未能全面检索到所需的法律规定或者经典案例,必然会对案件的处理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约各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宝贵时间,有效提升仲裁效率,以及确保委托人能够深入理解其委托案件所涉及罪名的法律规定及其可能面临的刑事惩罚后果,我们应当积极探索更加便捷、精准的检索方法和工具,以持续提升律政业务的运营水平。
《刑法》第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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