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因改变姓氏引起抚养费纠纷的,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2、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一、夫妻离婚孩子可以改妈妈姓吗
可以改为母姓。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基于剪之不断的血缘,当夫妻间曾经的因缘化为死结,与其“理还乱”,不如“理顺”。从相当比例的离婚案件看,夫妻间纠纷的爆发,是一个由双方行为导致矛盾不断加深的过程,最终造成婚姻的“不治身亡”。不得不指出,案例中子女姓氏争议与抚养费纠纷的发生,是由夫妻间矛盾的扩大引发了纠纷的增加,但两者原本在法律上互不牵扯。可谓情有可悯,同归于错。
姓名是每个公民赖以表明自己独立人格的社会符号,其中的“姓”,承载着表明血缘关系的功能。因此,姓氏在人们的心目中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夫妻反目后纠缠孩子的姓氏也就不足为奇。作为法律确认的民事权利,公民享有决定、变更自己姓名的姓名权,但在成年之前只能由父母共同行使,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类似本案的纠纷在生活中并不鲜见,故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明确规定,离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擅自为孩子改姓的应责令改正。朱女士的做法可谓事出有因,但在法律上并不可取。
姓氏不论改变与否,血缘关系的存在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在亲属立法上,正是先天的血缘决定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不仅仅是成年男女间一时的爱恨情仇,更承载着人类自身繁衍的基本职能。不论家庭是否破碎,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都是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避免或减少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是夫妻行使“婚姻自主权”的底线。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的义务是无条件的,做法同样情有可原,但法律上并不可取。
二、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改姓氏需要什么条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等,此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也可以改姓氏:
1、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2、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3、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4、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5、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6、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7、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8、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9、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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