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女子伪装成大肚婆,一天三次前往某超市偷东西,最终被保安发现。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艳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4月7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某超市,有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在当天早上已经来过两次,两次都是在超市里面逛了一大圈逛了很久,什么也没买就走了,这是当天第三次来超市了。这次该女子分别逛了肉档、干货等区后,她双手插在上衣衣兜里,肚子鼓鼓的,好像怀孕一般。她出了超市收银台,径直往超市门口走去。超市保安将其截住,发现这个女子鼓鼓的肚子是假的,里面藏了两包排骨、三包香菇、一包湿纸巾、一个针线包、一瓶辣椒酱和一盒牙签。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女子叫陈某艳,曾在2013年12月19日、2014年1月28日分别因盗窃被行政处罚过。
法院认为,虽然陈某艳这三起盗窃中的每一起盗窃都只是小偷小摸,单独都不构成盗窃罪,但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法定情节之一,其也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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