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的刑事案件盗窃判决书多久下来
盗窃罪的刑事案件开庭后,最多在一个半月能拿到判决书,一般是二十日左右能拿到判决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二、偷盗罪不认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检察院应当根据证据对偷盗罪进行认定,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需要判刑处理,不认罪也没用。
(一)从保护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角度看,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不应作定罪不诉。
检察机关作定罪不诉,说明公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而不认罪,则证明犯罪嫌疑人对该处理决定持否定性评价,控辩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检察机关作出定罪不诉决定,事实上造成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难以获得司法(法院)审查的救济程序。
(二)检察机关的定罪不起诉权本质上是一种程序性权力,检察机关要作出定罪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程序上应当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认。
我国刑事诉讼法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从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的原则出发,检察机关不起诉中的定罪权,其本质是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终止,这种定罪权仅仅是一种程序性权力;这种定罪,尽管也有终极性,但由于未经法院审查确定,因此程序上必须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认。
(三)从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原则出发,检察机关不宜对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定罪不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刑事诉讼正当程序来达到揭露犯罪、证实(认定)犯罪,从而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要求在认定犯罪时,犯罪嫌疑人必须获得充分的辩护权,包括认证、辩解等权利。
(四)对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形成涉检上访,且较难息诉。
犯罪嫌疑人不服定罪不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认为无犯罪事实,证据不足。由于刑事不起诉在程序设计上没有公开性,没有将定罪的证据以公开的形式事先告知犯罪嫌疑人,因此,刑事不起诉中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犯罪的结论难以服众,更不能说服犯罪嫌疑人,涉检上访在所难免。
三、盗窃罪处罚标准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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